應用領域:
⑴ 電話交換機 ⑺ 辦公自動化系統
⑵ 電器設備、醫療設備及儀器儀表 ⑻ 無線電通訊系統
⑶ 計算機不間斷電源 ⑼ 應急照明
⑷ 輸變電站、開關控制和事故照明 ⑽ 便攜式電器及采礦系統
⑸ 消防、安全及報警監測 ⑾ 交通及航標信號燈
⑹汽車電池及船用起動
工作原理:
化學反應――充放電過程中的化學反應表示如下:
公式
UPS電池選型計算方法:
一、恒功率法
1、計算因子
P:UPS容量
VDC(Uγ):UPS逆變電壓
COSφ:UPS功率因數(取0.80)
η:逆變器效率(取0.93)
M:機器配置的電池數量(M= VDC(Uγ)/單只電池電壓)
L:每只電池的單體數量
Pw:每單體需提供的功率
2、計算步驟
Pw=P* COSφ/η*M*L
3、蓄電池選型
根據計算出的每單體蓄電池功率,在蓄電池恒功率放電特性表中查相應的放電時間匹配的功率,如果計算出的功率大于最大容量的電池在相應時間中的功率,就表明需要并聯電池組。并聯電池組數(取整)=Pw/Pc
二、電流法
1、計算因子
P:UPS容量
COSφ:UPS功率因數(取0.80)
η:逆變器效率(取0.93)
M:機器配置的電池數量(M= VDC(Uγ)/單只電池電壓)
L:每只電池的單體數量
VDC(Uγ):UPS逆變電壓
S:單體終止電壓
Ia:每單體需提供的電流
2、計算步驟
Ia=P* COSφ/η* M*L*S
3、蓄電池選型
根據計算出的每單體蓄電池電流,在蓄電池恒電流放電特性表中查相應的放電時間匹配的電流,如果計算出的電流大于最大容量的電池在相應時間中的電流,就表明需要并聯電池組。并聯電池組數(取整)=Ia/Ic
MF系列電池基本參數:
設計壽命———————12V:6年;2V: 8年。
標稱電壓———————2V、12V。
使用溫度域——————-10℃至45℃。
板柵合金構成—————鈣、鉛、錫合金。
極板—————————扁平涂膏。
隔板—————————吸附式玻璃纖維。
活性物質———————高純度鉛。
電池殼及蓋材料————ABS(VO級阻燃料可供選用)
充電電壓———————在25℃下,浮充2.25~2.30V每單格,循環使用2.35V,最大不超過2.40V。
電解液————————分析純硫酸。
排氣閥————————采用EPDM橡膠
壓力排放范圍—————1.5~2Psi(1Psi≈7KPA)。
正、負端子——————鑲嵌式端子。
連接線————————絕緣連接線可供選擇。
MF系列電池主要特點:
免維護設計
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具有良好的氧循環復合能力。充電時所產生的氧氣幾乎被完全吸收,在使用時無需補充水份,也無需測量電解液的密度。
密封安全
高可靠的專業閥控式密封設計,有效確保電池的不漏(滲)液、無酸霧、不腐蝕。無流動性的電解液,使電解液在電池內部不產生分成現象。
使用壽命長
采用了耐腐性良好的鉛鈣合金板柵,有效抵抗極板腐蝕,確保電池的使用壽命。在25℃的環境溫度下,正常浮充壽命可達6年以上。
高功率放電性能好
采用了內阻值很小的優質極板和玻纖隔板,而且裝配較緊,使得電池內阻極小。在-40℃~60℃溫度范圍內進行大電流放電,其輸出功率比常規電池可高出15%左右。
極低的自放電電流
采用優質高純度的材料設計,使電池在儲存或不使用時的自放電率大大降低,自放電率低于3%/月。
安全排氣閥
壓力將由電池內部產生,但安全閥具有良好的排氣功能,在壓力達到一定值時安全閥會自動開啟排氣,并在壓力釋放后自動重新關閉。
安全閥開啟的最大壓力為2Psi(14KPA),封閉值為1.2Psi(8.4KPA)。
防爆設計
電池內部裝有防爆陶瓷濾片,在電池充電過程中,如果遇到明火也不輕易進入電池的內部。
安裝使用方便
電池出廠時已經完全充電,用戶拿到電池后即可安裝投入使用。
MF 12V系列蓄電池基本規格:
電 池
型 號
|
標 準
電 壓
(V)
|
容量
(AH)
|
最大外形尺寸(mm)
|
|
|
長
|
寬
|
高
|
總高
|
|
MF12-7
|
12
|
7
|
151
|
65
|
94
|
101
|
|
MF12-12
|
12
|
12
|
151
|
99
|
94
|
101
|
|
MF12-17
|
12
|
17
|
180
|
77
|
167
|
167
|
|
MF12-24
|
12
|
24
|
165
|
126
|
175
|
182
|
|
MF12-38
|
12
|
38
|
196
|
165
|
175
|
182
|
|
MF12-50
|
12
|
50
|
257
|
133
|
201
|
201
|
|
MF12-65
|
12
|
65
|
350
|
166
|
173
|
174
|
|
MF12-75
|
12
|
75
|
365
|
168
|
208
|
208
|
|
MF12-88
|
12
|
88
|
380
|
174
|
174
|
238
|
|
MF12-100
|
12
|
100
|
407
|
174
|
174
|
238
|
|
MF12-120
|
12
|
120
|
409
|
176
|
235
|
238
|
|
MF12-150
|
12
|
150
|
483
|
170
|
242
|
242
|
|
MF12-200
|
12
|
200
|
522
|
240
|
244
|
244
|
|
MF 12系列蓄電池特性曲線
1、蓄電池放電曲線

2、充電曲線

3、浮充電壓與溫度的關系曲線:

4、容量與溫度的關系曲線

5、蓄電池壽命與溫度的關系曲線
MF 12V系列電池組的使用方法
序號
|
步 驟
|
正 常 情 況
|
處 理 措 施
|
1
|
開 路
電 壓
|
電池的開路電壓≥12.60V/臺
|
若開路電壓≤12.60V/臺時,電池組需再充電:以14.10±0.1V/臺X臺數的電壓恒壓充電24~48小時(可根據電池電壓高低而定)
|
2
|
充 電
|
1、浮充總電壓:13.65±0.1V/臺X 臺數
2、電池充電電流最大不超過0.25C10A
|
當浮充電流小于0.03CA時, 可判斷電池基本充足電, 可長期浮充運行。
|
3
|
放 電
|
放電電流、時間和終止電壓的參數設定參見:放電特性曲線
|
電池組放電過程中,若發現個別電池的放電情況異常時,需停止放電,此時電池組需要均衡充電:以14.10±0.1V/臺X臺數的電壓充電16~24小時。
|
4
|
再充電
|
恒壓充電電壓控制在14.10±0.1V/臺X臺數。
|
電池組放電后需及時進行再充電:以14.10±0.1V/臺X臺數的電壓恒壓充電16~24小時。(可根據電池的放電深度而定)
|
5
|
循 環
使 用
|
電池循環使用時:充電電壓:14.0~14.5V/臺。(最大電流≤0.2C10)
|
當充電電流≤0.03C10A時,需轉換為浮充電長期充電。
|
6
|
浮 充
使 用
|
電池浮充總電壓需控制在13.65±0.1V/臺X臺數,且浮充電流應≤0.01 C10A。
|
電池使用過程中,在定期檢測維護時,當發現單臺浮充電電壓超過基準值時或浮充電流>0.01 C10A 時,電池組需均衡充電: 以14.10±0.1V/臺X臺數的電壓恒壓充電16~24小時,然后再轉為浮充電觀察。
|
MF 12V系列電池組的檢測、維護
電池組在正常浮充運行過程中,需作好如下檢測與維護,并要求作相應記錄:
頻 次
|
檢 測 內 容
|
基 準
|
維 護
|
每
月
|
檢測蓄電池組浮充總電流和總電壓
|
1、浮充總電流≤0.01 C10A;
2、浮充總電壓:13.65±0.1V/臺×臺數
|
1、當浮充總電流>0.01 C10A 時,需對電池組均衡充電,然后再轉為浮充電觀察。(見電池組的使用方法)
2、當浮充總電壓超標時需調整到基準值
|
每
季
度
|
檢測蓄電池組每臺電池的浮充電壓
|
每臺電池浮充電為:
13.00~15.00V(1年內)
13.20~14.00V(1年后)
|
當電池浮充電壓超標時,需對電池組進行均衡充電,然后再轉為浮充電觀察。(見電池的使用方法)
|
每
半
年
|
1、檢查電池外觀以及電池外表溫度
2、檢查電池端子螺絲有無松動、銹蝕現象
|
1、電池外觀正常、外表溫度正常。
2、螺絲連接牢固、無銹蝕現象
|
1、發現異常先確認其造成原因,若是質量問題則通知廠家
2、擰緊端子螺絲,除銹蝕并用凡士林涂抹保護
|
每
年
|
蓄電池組放電檢查
|
以10HR放電率電流(0.1 C10A)放電3小時,電池放電終止電壓大于11.4 V/臺。
|
低于基準值時可對電池組進行均衡充電,再轉入浮充電觀察,(方法見電池組的使用方法)
|
MF 2V系列蓄電池基本規格:
電 池
型 號
|
標 準
電 壓
(V)
|
容量
(AH)
|
最大外形尺寸(mm)
|
|
|
長
|
寬
|
高
|
總高
|
|
MF2-100
|
2
|
100
|
172
|
72
|
206
|
211
|
|
MF2-200
|
2
|
200
|
172
|
107
|
346
|
380
|
|
MF2-300
|
2
|
300
|
172
|
150
|
346
|
380
|
|
MF2-400
|
2
|
400
|
220
|
172
|
353
|
400
|
|
MF2-500
|
2
|
500
|
265
|
126
|
353
|
400
|
|
MF2-800
|
2
|
800
|
296
|
165
|
353
|
400
|
|
MF2-1000
|
2
|
1000
|
350
|
166
|
353
|
400
|
|
MF2-1500
|
2
|
1500
|
401
|
174
|
368
|
400
|
|
MF2-2000
|
2
|
2000
|
490
|
174
|
368
|
400
|
|
MF2-3000
|
2
|
3000
|
710
|
350
|
368
|
400
|
|
MF 2V系列蓄電池特性曲線
1、蓄電池放電曲線

2、充電曲線
3、浮充電壓與溫度的關系曲線

4、容量與溫度的關系曲線

5、蓄電池沖擊放電曲線
MF 2V系列電池組的使用方法
步 驟
|
正 常 情 況
|
處 理 措 施
|
開 路
電 壓
|
電池的開路電壓≥2.10V/臺
|
若開路電壓≤2.10V/臺時,電池組需補充電:以2.35±0.01V/臺X臺數的電壓恒壓充電20~36小時(可根據電池電壓高低而定)
|
首 次
浮充電
|
1、浮充總電壓:2.23±0.01V/臺范圍內
2、電池浮充電壓應在2.20~2.40V/臺范圍內。浮充48小時后浮充電流應≤0.01C10A
|
1、若個別電池浮充電壓異常時,電池組需作均衡充電:以2.35±0.01V/臺X臺數的電壓恒壓充電8~16小時,然后靜置1天后再繼續浮充電。
2、若浮充電流>0.01CA時, 電池組需作均衡充電: 以2.35±0.01V/臺X臺數的電壓恒壓充電8~16小時。
|
放 電
|
10小時率(0.1CA)、5小時率(0.17CA)、3小時率(0.25CA)放電終止電壓為:1.8V/臺
1小時率(0.55CA)放電終止電壓為:1.75V/臺
|
若個別電池放電情況異常時,在整組電池再充電完成后,需將此電池單獨補電處理:以0.05C10A充電8~12小時。
|
再充電
|
1、充電電流最大不超過0.2C10A
2、以2.35~2.40V/臺X臺數的電壓恒壓充電電壓16~30小時。
|
1、電池組放電后需及時進行再充電,可根據電池的放電深度確定充電時間(見再充電時間表)
2、當充電電流小于0.03C10A時可判斷電池基本充足電, 需轉換為浮充電長期運行。
|
循環
使用
|
電池循環使用時,充電電壓2.35~2.40V (最大充電電流≤0.2C10A)
|
當充電電流小于0.03C10A時,需轉換為浮充電長期運行。
|
浮充
使用
|
電池浮充運行時:浮充總電壓需控制在2.23±0.01V/臺X臺數,且浮充電流應≤0.01 C10A。
|
當發現電池浮充電電壓異常或浮充電流>0.01 C10A 時,電池組需均衡充電: 以2.35±0.01V/臺X臺數的電壓恒壓充電8~16小時,然后再轉為浮充電觀察。
|
MF 2V系列電池組的檢測、維護
電池組在正常浮充運行過程中,需作好如下檢測與維護,并要求作相應記錄:
頻 次
|
檢 測 內 容
|
基 準
|
維 護
|
每
月
|
檢測蓄電池組浮充總電壓
|
浮充總電壓:2.25±0.01V/臺×臺數
|
將偏離值調整到基準值
|
每
季
度
|
檢測蓄電池組浮充電流和每臺電池的浮充電壓
|
1、浮充總電流≤0.01CA
2、每臺電池浮充電為:
2.20~2.40V(1年內)
2.22~2.30V(1年后)
|
電池浮充電流>0.01 C10A 時或浮充電電壓超標,需對電池組進行均衡充電,然后再轉為浮充電觀察。(見電池的調試與使用)
|
每
半
年
|
檢查電池外觀
|
外觀清潔
|
清掃灰塵、污漬
|
檢查電池螺絲有無松動、銹蝕現象
|
連接牢固、無銹蝕
|
擰緊端子螺絲,除銹蝕并用凡士林涂抹保護
|
每
年
|
蓄電池組放電檢查
|
以10HR放電率電流(0.1 C10A)放電3小時,電池放電終止電壓大于1.90V/臺。
|
低于基準值時可對電池組進行均衡充電,再轉入浮充電觀察,(方法見電池組的調試與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