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房防雷驗收依據規范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GB50057-94(2000年修訂版)
《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 GB50343-2004
《電子計算機房設計規范》 GB50174-93
《電子設備雷擊保護導則》 GB7450-87
《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 GBJ65-83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 50303
1 總 則
1.0.1 為加強各類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工程質量管理,統一施工及驗收要求,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電子信息系統機房工程的施工及驗收。
1.0.3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施工及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2 術 語
2.0.1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
主要為電子信息系統設備提供運行環境的場所,可以是一幢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包括主機房、輔助區、支持區和行政管理區等。
2.0.2 隱蔽工程
指地面下、吊頂上、活動地板下、墻內或裝飾材料所遮擋的不可見工程。
2.0.3 電磁屏蔽室 electromagnetic shielding enclosure
專門用于衰減、隔離來自內部或外部的電場、磁場能量的建筑空間體。
3 基 本 規 定
3.1施工基本要求
3.1.1 施工單位應按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施工,設計變更應有原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通知。
3.1.2 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防火措施及環境保護等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1.3 在施工現場不宜進行有水作業,無法避免時應做好防護。作業結束時應及時清理施工現場。
3.1.4 對有空氣凈化要求的房間,在施工時應采取保證材料、設備及施工現場清潔的措施。
3.1.5 對改建、擴建工程的施工,需改變原建筑結構時,應進行鑒定和安全評價,結果必須得到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設計資質單位的確認。
3.1.6 在室內堆放的施工材料、設備及物品不得超過樓板的荷載。
3.1.7 室內隱蔽工程應在裝飾工程施工前進行。隱蔽工程應在檢驗合格后進行封閉施工,并應有現場施工記錄或相應數據。
3.1.8 在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竣工后,應做好設備、材料及裝置的保護,不得污染和損壞。
3.2 材料、設備基本要求
3.2.1 工程所用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進場應檢驗,并應做記錄。特殊材料必須有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或認證書。
3.2.2 工程所要安裝的設備和裝置均應開箱檢驗,應檢查設備和裝置的外觀、名稱、品牌、型號和數量,附件、備件及技術檔案應齊全,并應做檢查記錄。建設單位代表應參與檢查。
3.2.3 工程所用材料、設備和裝置的裝運方式及儲存環境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規定。在現場對其應分類存放、進行標識,并應做記錄。
3.3 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驗收基本要求
3.3.1 各分部、分項工程應按本規范進行隨工檢驗和交接驗收,并應做記錄。
3.3.2 交接檢驗應由施工單位、建設單位代表或監理工程師共同進行,并應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3.3.3 交接驗收時,施工單位應提供下列文件:
1 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2 竣工圖、設計變更通知或相關文件;
3 設備和主要材料的出廠合格證、說明書等技術文件;
4 設備、主要材料的檢驗記錄;
5 工程驗收記錄。
3.3.4 項目經理應填寫交接記錄,施工單位代表、建設單位代表、監理工程師等相關人員應確認簽字。
4 防雷與接地系統
4.1 一般規定
4.1.1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應進行防雷與接地裝置和接地線的安裝及驗收。
4.1.2 電子信息系統機房防雷與接地系統施工及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 50343和《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303的有關規定。
4.2 防雷與接地裝置
4.2.1 浪涌保護器安裝應牢固,接線應可靠。安裝多個浪涌保護器時,安裝位置、順序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4.2.2 正常狀態下外露的不帶電的金屬物必須與建筑物等電位網連接。
4.2.3 接地裝置焊接應牢固,并應采取防腐措施。接地體埋設位置和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引下線應固定。
4.2.4 接地電阻值無法滿足設計要求時,應采取物理或化學降阻措施。
4.2.5 等電位聯接金屬帶可采用焊接、熔接或壓接。金屬帶表面應無毛刺、明顯傷痕,安裝應平整、連接牢固,焊接處應進行防腐處理。
4.3 接 地 線
4.3.1 接地線不得有機械損傷;穿越墻壁、樓板時應加裝保護套管;在有化學腐蝕的位置應采取防腐措施;在跨越建筑物伸縮縫、沉降縫處,應彎成弧狀,弧長宜為縫寬的1.5倍。
4.3.2 接地端子應做明顯標記,接地線應沿長度方向用油漆刷成黃綠相間的條紋進行標記。
4.3.3 接地線的敷設應平直、整齊。轉彎時,彎曲半徑應符合本規范表4.2.6的規定。接地線的連接宜采用焊接,焊接應牢固、無虛焊,并應進行防腐處理。
4.4 施工驗收
4.4.1 驗收檢測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檢查接地裝置的結構、材質、連接方法、安裝位置、埋設間距、深度及安裝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2 對接地裝置的外露接點應進行外觀檢查,已封閉的應檢查施工記錄;
3 驗證浪涌保護器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檢查浪涌保護器安裝位置、安裝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或產品安裝說明書的要求;
4 檢查接地線的規格、敷設方法及其與等電位金屬帶的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5 檢查等電位聯接金屬帶的規格、敷設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6 檢查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設計要求。
4.4.2 本規范第5.4.1條的驗收檢測項目合格后,可進行施工交接驗收,并應按附錄B填寫《防雷與接地裝置驗收記錄表》。
4.4.3 施工交接驗收時,施工單位提供的文件應符合本規范第3.3.3條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