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保護的效果:
(1)解決“防止產品名稱被山寨、防止市場宣傳同質化”的問題。
(2)凸顯商品價值。走在路上、乘地鐵中,我們看到身邊陌生人的手機背后是被咬了一口的蘋果形狀,就知道這是蘋果的商標;我們看到同事手里拿的咖啡杯上是綠色顯著的圖案,就知道這是星巴克咖啡...這就是商品的商標凸顯出來的價值:區別于其他商品或服務。
2、專利保護的效果:
發明方面:解決“防止競爭對手對核心算法、商業模型以及應用場景抄襲”的問題。
實用新型方面:解決“防止對產品外觀的簡單修改”的問題。
外觀方面:解決“防止產品外觀的山寨、防止APP的Copy和防止用戶體驗的Copy”的問題。
據美國一個研究單位統計,在美國的制藥工業中,如果沒有專利制度,至少會有60%的藥品研制不出來,因為藥品的研制需要高額的投入,而且周期也長,一般需要10年左右。而在日本,1940年至1975年35年間,僅創制了10種新藥,1975年日本開始對藥品施行產品的專利保護后,至1983年8年間就創制出87種新藥。因此,專利權對創新起著極大的促進作用。
自己擁有專利權,競爭對手如果想購買這一知識產權或取得許可使用的權力,往往要付出高額費用。這就使得同行或競爭對手為取得市場競爭優勢,必須在已有知識成果的基礎上進行創新,做出新的創造,并依法取得自主的知識產權,這種站在他人肩膀上不斷前進的循環往復,有力推動科技的進步與發展。也有很多情況下,自己擁有了專利權,不同意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那他人就不能使用 。
3、著作權保護的效果:
解決“源代碼被盜用、抄襲”的問題。
知識產權滲透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國,活躍在企業壯大做強的發展當中。其中,商標、專利和著作權承載著不同的知識產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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