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道壓漿的孔道壓漿一般規則:
(1)水泥漿應由精確稱量的強度等級不低于42.5級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和水組成。水灰比一般在0.4—0.45之間,所用水泥齡期不超過一個月。 (2)在水泥漿混合料中可摻入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減水劑,其摻入量百分比以試驗確定,且須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摻入減水劑的水泥漿水灰比,可減小到0.35。其他摻入料僅在監理工程師的書面許可下才可使用。含有氯化物和硝酸鹽的摻料不應使用。 (3)水泥漿的泌水率最大不應超過4%,拌和后3H泌水率宜控制在2%,24H后泌水應全部 被漿吸收。 (4)水泥漿內可摻入(通過試驗)適當膨脹劑,膨脹劑性能及使用方法應符合《混凝土外加 劑應用技術規范》的規定,但不應摻入鋁粉等銹蝕預應力鋼材的膨脹劑。摻入膨脹劑后,水泥漿不受約束的自由膨脹應小于10%。
(5)水泥漿的拌和應首先將水加于拌和機內,再放入水泥。經充分拌和以后,再加入摻加 料。摻加料內的水份應計入水灰比內。拌和應至少2min,直至達到均勻的稠度為止。任何一次投配以滿足一小時的使用即可。稠度宜控制在14-18S之間。 (6)水泥漿的泌水率、膨脹率及稠度按《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進行測試。 (7)當監理工程師認為需要時,應進行壓漿試驗。 (8)壓漿前,應將錨具周圍的鋼絲間隙和孔洞填封,以防冒漿。 (9)在壓漿前,用吹入無油分的壓縮空氣清除管道松散微粒,并用中性洗滌劑或皂液用水稀釋沖洗管道,直到將松散顆粒除去及清水排出為止。管道再以無油的壓縮空氣吹干。 (10)壓漿時,每一工作班應留取不少于3組試樣(水泥膠砂試模進行試驗),標準養生28D,檢查其抗壓強度作為水泥漿質量的評定依據。
(11)當氣溫或構件溫度低于5℃時,不得進行壓漿。水泥漿溫度不得超過32℃。 (12)管道壓漿應盡可能在預應力鋼筋張拉完成和監理工程師同意壓漿后立即進行,一般 不得超過14D。必須在監理工程師在場,才允許進行管道壓漿。壓漿時,對曲線孔道和豎向孔道應由最低點的壓漿孔壓入,并且使水泥漿由最高點的排氣孔流出,直到流出的稠度達到注入的稠度。管道應充滿水泥漿。簡支梁的管道壓漿,應自梁一端注入,而在另一端流出,流出的 稠度須達到規定的稠度。 (13)水泥漿自調制至壓入孔道的延續時間,一般不宜超過30-45MIN,水泥漿在使用前和 壓注過程中應經常攪動。 (14)出氣孔應在水泥漿的流動方向一個接一個地封閉,注入管在壓力下封閉直至水泥漿凝固。壓滿漿的管道應進行保護,使在一天內不受振動,管道內水泥漿在注入后48H內,結構 混凝土溫度不得低于5℃,否則應采取保溫措施。當白天氣溫高于35℃時,壓漿宜在夜間進行。在壓漿后兩天,應檢查注入端及出氣孔的水泥漿密實情況,需要時進行處理。 (15)承包人應具有完備的壓漿記錄,包括每個管道的壓漿日期、水灰比及摻加料、壓漿壓力、試塊強度、障礙事故細節及需要補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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