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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LC企業資訊
                裝飾石膏板
                發布者:滄州泰鼎恒業試驗儀器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1-03-23 22:21:38

                裝飾石膏板
                Decorative gypsum board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裝飾石膏板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標記、一般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室內吊頂和墻面用裝飾石膏板。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
                GB/T 9776建筑石膏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 1
                裝飾石膏板 decorative gypsum board
                以建筑石膏為主要原料,摻入適量纖維增強材料和外加劑,加水攪拌,經澆注成型、干燥而成的不帶護面紙或布等護面材料的裝飾板材。
                3.2
                棱邊厚度 edge thickness
                不包括棱邊倒角、孔洞和浮雕圖案在內的板材棱邊正面和背面間的垂直距離。
                3.3
                直角偏離度 right-angle deviation
                板材相鄰兩棱邊偏離直角的程度,以兩對角線的差值表示。
                4分類和標記
                4.1分類
                根據防潮性能的不同分為普通板及防潮板;根據板材正面形狀不同又分為平板、孔板和浮雕板,其分類及代號見表1。
                4.2規格
                裝飾石膏板的常用規格見表2。其他形狀和規格的板材,由供需雙方商定。

                1裝飾石膏板的分類及代號

                分類 普通板 防潮板
                平板 孔板 浮雕板 平板 孔板 浮雕板
                代號 P K D FP FK FD
                 
                2裝飾石膏板的常用規格        
                                                                                                                             單位為毫米

                長度 寬度 棱邊厚度
                600 600 15
                1 200 300
                1 200 600

                 
                4. 3標記
                按產品名稱、標準號、分類代號和規格尺寸的順序標記。
                示例:符合本標準、板材尺寸長為1 200mm,寬為600mm,棱邊厚度為15 mm的防潮孔板標記為:
                裝飾石膏板  JC/T   799-FK   1200×600× 15
                5 —般要求
                5.1本標準所包含產品釋放的有害物質及釋放量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與規范的要求。
                5.2所用建筑石膏應符合GB/T 9776的規定。
                6技術要求
                6. 1外觀質量
                裝飾石膏板正面不應有影響裝飾效果的氣孔、污痕、裂紋、缺角、色彩不均勻和圖案不完整等缺陷。
                6.2板材尺寸允許偏差、平面度和直角偏離度
                板材尺寸允許偏差、平面度和直角偏離度應符合表3的規定。
                3尺寸偏差
                                                                                                                             單位為毫米
                項目 尺寸偏差
                邊長 + 1
                -2
                棱邊厚度 ±1.0
                平面度 ±2.0
                直角偏離度 ±2.0
                   
                6. 3物理力學性能
                產品的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表4的規定。
                4物理力學性能
                序號 項目 指標
                P, K, FP, FK D, FD
                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1 含水率/% ≤ 2. 5 3. 0 2. 5 3. 0
                2 單位面積質量/(kg/m2) ≤ 11. 0 12. 0 13. 0 14. 0
                3 斷裂荷載/N ≥ 147 132 167 150
                4 防潮性能a 吸水率/ % ≤ 8. 0 9. 0 8. 0 9. 0
                受潮撓度/min ≤ 5 6 5 6
                5 燃燒性能 應符合Al級要求
                a  P、K、D不檢驗該項目。
                   
                7試驗方法
                7.1試驗設備及儀器
                7.1.1鋼直尺:最大量程1000 mm,最小分度值1mm。
                7.1.2鋼卷尺:最大量程5000 mm,最小分度值1mm。
                7.1.3板厚測定儀:最大量程30mm,最小分度值0.01mm。
                7.1.4塞尺:最小分度值0.01 mm。
                7.1.5電子天平:最大稱量5 kg,感量5g。
                7.1.6電熱鼓風干燥箱:控溫靈敏度±1℃。
                7.1.7板材抗折機:示值誤差±1%。
                7.1.8恒溫恒濕養護箱:溫度波動度±2℃,濕度波動度±5%。
                7.1.9受潮撓度測定儀:最小分度值0.01mm

                7.1.10水槽:能水平容納試件。
                7.2試驗條件
                標準試驗條件為:溫度(25 + 5)℃,相對濕度(50±5)%。
                7.3試件制備
                檢驗所需板材的試件尺寸和數量見表5。 試件尺寸和數量
                類型 規格型號 試件尺寸 和數量 外觀質量、尺寸偏差、 平面度、
                直角偏離度
                含水率、單位面積質量、 斷裂荷載 吸水率 受潮撓度
                普 通 板 600×600 試件尺寸/mm 600×600
                數量/塊 3
                1200×600 試件尺寸/mm 1 200×600 600×600
                數量/塊 3 3
                1200×300 試件尺寸/mm 1 200×300 600×300
                數量/塊 3 3
                防 潮 板 600×600 試件尺寸/mm 600×600 600×600 600×300
                數量/塊 3 3 3
                1200×600 試件尺寸/mm 1 200×600 600×600 600×600 600×300
                數量/塊 3 3 3 3
                1200×300 試件尺寸/mm 1200×300 600×300 600×300 600×300
                數量/塊 3 3 3 3
                   
                7.3.1普通板的試件制備:對于長為600mm.寬為600mm的板材,以三塊整板作為一組試樣,用于檢查和測定外觀質量、尺寸偏差、平而度、直角偏離度、含水率、單位面積質量和斷裂荷載。對于長為 1200mm寬為600mm或300mm的板材,以三塊整板為一組試樣,先進行外觀質量、尺寸偏差、平面度、 直角偏離度的測定,然后每塊鋸取其二分之一,即長為600mm、寬為600mm或300mm的三塊試件,再進行含水率、單位面積質量和斷裂荷載測定。
                7.3.2防潮板的試件制備:對于長為600mm>寬為600mm的板材,以九塊整板作為一組試件,其中三塊的用途與7.3.1規定相同;另外三塊用于測定吸水率;余下的三塊則從每塊板上鋸取二分之一,組成三個長為600mm、寬為300mm的試件,用于受潮撓度的測定。對于長為1200mm、寬為600mm的板材, 鋸取其二分之一(即長為600 mm、寬為600mm)后按上述步驟測定。
                7.4試件的處理
                用于單位面積質量、斷裂荷載、受潮撓度和吸水率測定的試件,應預先在電熱鼓風干燥箱中,在(40 ±2) ℃條件下烘干至恒量(試件在24h內的質量變化小于5g時即為恒量),并在標準試驗條件下冷卻至室溫,再進行試驗。
                7.5外觀質量的檢查
                在自然光照條件下,距板約0.5m處對三塊試件的正面逐個進行日測檢查。記錄每塊試件影響裝飾 效果的氣孔、污痕、裂紋、缺角、色彩不均勻和圖案不完整等缺陷。
                7.6板材尺寸允許偏差、平面度和直角偏離度的測定
                7.6.1邊長偏差
                用鋼直尺鋼卷尺逐個測量三塊試件。一般在試件正面測定,如果棱邊有倒角時,應以背面測得的邊長尺寸為準。每塊試件在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各測三個值,其中二個值在離棱邊20mm處測定,一個值在 對稱軸上測定,測點位置見圖1。
                記錄每塊試件兩個垂直方向上各三個值的平均值,以實測邊長平均值與明示邊長值之差作為邊長偏差,精確至1 mm。


                 
                 
                7.6.2厚度偏差
                用板厚測定儀逐個測量三塊試件。測定時,在每塊試件棱邊的中點布置四個測點測定,記錄每塊試件四個值的平均值,以厚度平均值與明示厚度值之差作為試件的厚度偏差,精確至0.1mmo
                7.6.3平面度
                將鋼直尺或鋼卷尺立放在試件正面兩對角線上,用塞尺測量板面與鋼直尺或鋼卷尺之間間隙的最大值,作為試件的平面度,精確至0.1 mm。
                7.6.4直角偏離度
                用鋼直尺或鋼卷尺測量試件兩對角線的長度,計算兩對線長度的差值,作為試件的直角偏離度,精 確至1 mm。
                7.7含水率的測定
                分別稱量三塊試件的質量(Gh1),然后按7.4處理試件,稱量試件處理后的質量(Gh2),精確至5g。 試件的含水率按公式(1)計算:
                          ······⑴
                式中:
                           Wh——試件含水率,%;
                         Gh1——試件烘干前的質量,單位為克(g);
                         Gh2——試件烘干后的質量,單位為克(g) 。
                計算三塊試件含水率的平均值,并記錄其中的最大值,精確至0.5%。
                7.8單位面積質量的測定
                利用7.7中試件烘干后的質量,精確至5g,除以相對應的試件面積,計算每塊試件的單位面積質 量和平均的單位面積質量。同時記錄單位面積質量的最大值,均精確至0.1kg/m2。
                7.9斷裂荷載的測定
                利用7.8測定后的三塊試件,分別進行斷裂荷載的測定。將試件安放在板材抗折試驗機上、下壓輻之間(見圖2),試件的正面向下放置,使兩棱邊垂直于上壓輻,下壓輻中心間距(l2)為試件長度(l1)減去 50mmo在跨距中央,通過上壓輾施加荷載,加荷速度為(4.9±1.0)N/s,直至試件斷裂。
                計算三塊試件斷裂荷載的平均值,并記錄其中的最小值,精確至1N。
                  7.10受潮撓度的測定
                將7.3.2規定的三塊試件按7.4烘干至恒量,然后將每塊試件正面向下,使兩棱邊平行于支座輻,分別懸放在受潮撓度測定儀的三個試驗架的支座上,支座中心距為試件長度減去20mm,利用專用的測量頭,測定每個試驗架上試件中心部位的下垂度。然后將試驗架平穩放入恒溫恒濕養護箱中,在溫度為 (32±2)℃、空氣相對濕度為(90±3)%條件下放置48h,從養護箱中平穩取出試驗架,測定每個試件中心部位受潮后的下垂度。記錄試件受潮前后下垂度的增加值,即為試件的受潮撓度。
                計算三個試件受潮撓度的平均值,并記錄其中的最大值,精確至0.01mm。

                7.11吸水率的測定
                將試件預先按7.4處理,稱量后平放浸入(20±3) ℃的水槽中。試件上表面低于水面3Omm,試件不互相緊貼,也不與水槽底部緊貼。浸泡2 h后,取出試件,用海綿吸去試件表面的附著水,再次稱量。 精確至5 g。試件的吸水率按公式(2)計算:
                          ······(2)
                式中:
                          Wx——試件吸水率,%;
                         Gx]——試件浸泡后的質量,單位為克(g);
                        Gx2——試件烘干后的質量,單位為克(g)。
                計算三塊試件吸水率的平均值,并記錄其中的最大值,精確至0.5%。
                7.12燃燒性能的測定
                按GB 8624—2012規定的方法測定。
                8檢驗規則
                8.1檢驗分類
                按檢驗類型分為岀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8.2檢驗項目
                8.2.1出廠檢驗
                對于普通板,岀廠檢驗項目包括外觀、尺寸偏差、平面度、直角偏離度、單位面積質量、含水率; 對于防潮板,檢驗項目除與普通板相同外,還應包括吸水率。
                8.2.2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冃包括第6章中所有要求。在下列情況下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投產或產品定型鑒定時;
                b) 正常生產時,每一年進行一次,燃燒性能每二年進行一次;
                c) 原材料、工藝等發生較大變化,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8.3組批
                以同一類型、同一規格3 000塊板材為一批,不足3 000塊板時也按一批計。
                8.4抽樣
                8.4.1對于普通板,在每批產品中隨機抽取三塊整板作為一組試樣,共抽取三組,其中二組為復檢樣。
                8.4.2對于防潮板,在每批產品中隨機抽取九塊整板作為一組試樣,共抽取三組,其中二組為復檢樣。
                8.5判定規則
                8.5.1當檢驗檢測結果全部符合第6章的要求時,判定該批產品合格。
                8.5.2每塊板材的外觀、板材尺寸偏差、平面度、直角偏離度其中有一項不合格,即判定該板為不合格板。三塊板中不合格板多于一塊時,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8.5.3單位面積質量、含水率、斷裂荷載、吸水率、受潮撓度和燃燒性能有一項不合格即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8.5.4對于8.4.1和8.4.2判為不合格的某批產品,允許用剩余的二組試樣對不合格的項目進行復檢, 復檢結果全部合格,則判該批產品合格;如仍有不合格項,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9包裝、標志、運輸和貯存
                9. 1包裝
                產品采用紙箱包裝。
                9.2標志
                在每一包裝箱上,應印上產品的名稱、商標、制造廠名、生產日期以及防潮、小心輕放和產品標記等標志。
                9.3運輸
                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撞擊破損,并應有防雨措施。
                9.4貯存
                板材應按品種、規格在室內分類堆放,堆放高度不應大2m,堆放場地應堅實、平整、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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