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特蓄電池指定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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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管時請注意溫度不要超過-20℃~+40℃范圍
2、保管電池時必須使電池在完全充電狀態下進行保管。由于在運輸途中或保存期內因自放電會損失一
部分容量,使用時請補充電。
3、長期保管時,為彌補保管期間的自放電,請進行補充電。
在超過40C條件下保管時,對電池壽命有很壞影響,請避免!
4、請在干燥低溫,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保管。
5、如在保管或轉移過程中電池包裝不慎被水淋濕,應立即除掉包裝紙箱,以避免被水打濕的紙箱成為
導體造成電池放電或燒壞正極端子。
蓄電池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主要有以下7點:
1、檢查蓄電池在支架上的固定螺栓是否擰緊,安裝不牢靠會因行車震動而引起殼體損壞。另外不要將金屬物放在蓄電池上以防短路。
2、時常查看極柱和接線頭連接得是否可靠。為防止接線柱氧化可以涂抹凡士林等保護劑。
3、不可用直接打火(短路試驗)的方法檢查蓄電池的電量這樣會對蓄電池造成損害。
4、普通鉛酸蓄電池要注意定期添加蒸餾水。干荷蓄電池在使用之前最好適當充電。至于可加水的免維護蓄電池并不是不能維護適當查看必要時補充蒸餾水有助于延長使用壽命。
5、蓄電池蓋上的氣孔應通暢。蓄電池在充電時會產生大量氣泡若通氣孔被堵塞使氣體不能逸出當壓力增大到一定的程度后就會造成蓄電池殼體炸裂。
6、在蓄電池極柱和蓋的周圍常會有黃白色的煳狀物,這是因為硫酸腐蝕了根柱、線卡、固定架等造成的。這些物質的電阻很大,要及時清除。
7、當需要用兩塊蓄電池串聯使用時蓄電池的容量最好相等。否則會影響蓄電池的使用壽命。
產品性能:
放電
(1)電池不宜放電至低于預定的終止電壓,否則將導致過放電,而反復的過放電則會導致容量難以恢復,為達到最好的工作效率,放電應0.05-3C 之間,放電終止電壓如下表1所示
(表1)放電電流和放電終止電壓
放電電流 (A)
放電終止電壓 (V/ 單體 )
(A) < 0.1C
1.90
(A) < 0.2C
1.80
0.2C< (A) < 0.5C
1.70
0.5 < (A) < 1.0C
1.60
1C< (A) < 2C
1.50
3C< (A)
1.30
(2)放電容量
◆放電容量與放電電流的關系,圖1為FM、JFM系列電池在不同的放電率條件下放出的容量,從圖中可看出,放電倍率越大,電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溫度作用
電池容量亦受溫度的影響,過低溫度(低于15℃,5℉.)則會降低有效容量,過高溫度(高于122℉.50℃)則會導致熱失控并損害電池.
充電
(1)浮充(限制電壓,控制電流)使用:浮充電壓2.25V~2.30V/單體,最大電流不得大于0.25C10,電池浮充電流調到小于2mA /AH.(25℃)。請參見表(2)。
(表2)充電方法與充電時間
充電方法
充電時間 (h)
周圍溫度 ( ℃ )
恒壓充電
6-12
5 -35
恒流充電
6-12
(2)循環使用(充電即停,放完電即充):充電電壓2.4 V/單體,最大充電電流不得大于0.25C10.
(3)溫度補償電池在5~35℃范圍內工作時,不必對充電電壓進行補償,當溫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時,建議對充電電壓作適當的調整,調整標準為浮充時干3mv/℃/單體,循環使用時干4mv/℃/單體(溫度以25℃為基準)。
(3)過充電
電池充足電后再補充電則稱為過充電,持續的過充電將會縮短電池的壽命。
使用壽命
以下因素將可能縮短電池的使用壽命:
★重復的深放電
★重復的淺充電后的深放電
★外界溫度過高
★過充電—特別是涓涓浮充充電
★過大的充電電流
★當充好電的電池如果長時間未使用,特別是在高溫環境下,將會導致自放電和容量的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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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保持和儲存
l自放電
(1)當一經充電之電池若經長期儲存,則其容量將逐漸減少,并成為放電狀態,此種現象稱為自放電,且這現象是無法避免的。即使電池未使用過,也會因電池內部起化學及電化學反應而造成自行放電,現將鉛酸蓄電池的自行放電之情況分述如下:
A.化學因素不論是陽板(PbO2)還是陰板(Pb)的活化物質,都需經分解或逐步與******反應(電解液),而轉變成較穩定之******鉛,這個過程也就是自行放電。
B.電化學因素由于不純物質的存在,電池內部會形成局部電路或與兩極發生氧化還原反應,而造成自行放電。力能電池電解質因雜質含量極低,因而自放電量非常小,這源于電池的超強保持特性。
(2)電池的自放電與儲存溫度有著密切的關系
電池放電后應立即充電,不可將電池在放電后長期擱置;不需要用的電池擱置一段時間后應進行重復補充電,直至容量恢復到儲存前的水平。
當容量僅為或低于額定容量的40%時(開路電壓25℃時低于6.3V/12.63V),應用均衡充電以使容量恢復。
常溫下應三個月一次對電池進行補充電,(補充方法請參見表3)低溫下電池可儲存更長的時間,例如電池儲存于15℃,無潮濕,干凈及無陽光照射的地方,在進行必要的補充電前,可保持12個月以上。
儲存溫度
建議補充電間隔
補充電方式
低于 25 ℃( 77 ℉)
每三個月
定電壓充電 2.3V/cell 充 16 至 24 小時
定電壓充電 2.45V/cell 充 5 至 8 小時
定電流為 0.05CA 充 5 至 8 小時
25 ℃( 77 ℉)
每三個月
30oC
盡量避免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