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控制權,通過杠桿收購獲得,僅一年后就欲變更,且個中獲利巨大,該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無形中被玩弄于股掌之間。
尤夫股份一紙重大事項停牌公告,讓市場再次對杠桿收購行起“注目禮”。雖然該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事項存在不確定性,但杠桿收購所呈現出的利益鏈條,以及杠桿收購所隱藏的巨大風險,卻不能忽視。特別是,杠桿收購背后的“套利”行為,亦凸顯制度建設存在的漏洞。
去年4月15日,尤夫股份發布公告,蘇州正悅與上市公司實控人茅惠新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在尤夫控股減持尤夫股份至29.8%(1.19億股)后,茅惠新作價18.96億元將尤夫控股100%股權轉讓給蘇州正悅,進而間接取得尤夫股份29.80%股權,成為第一大股東,上市公司實際控股人也變更為蔣勇。
在本案例中,18.96億元收購資金中的15億元來自銀行短期貸款,期限8個月,月利率1.5%,擔保物為蔣勇受讓的1.19億股股權,3.96億元為蔣勇自有資金。此次股權收購杠桿比例為1:3.79。
顯然,這一比例并不低。而且,由于月利率達到1.5%,收購成本同樣不低,該杠桿收購案亦引來深交所問詢。此后,蘇州下悅又通過質押1.1億股權的形式歸還銀行貸款與利息,另質押800萬股為蘇州正悅進行融資。至此,蘇州正悅持有的1.19億股全部質押。
在該杠桿收購案中,滿滿都是套路,股權成為最重要的融資籌碼。先是以股權擔保并以高利率獲得巨額短期借款,獲取上市公司控制權后,再通過股權質押的方式置換出高利率的短期借款?陀^上,蔣勇獲得尤夫股份的控制權,只用了3.96億元,但卻撬動了19億元資金。
客觀上,杠桿收購往往與股權質押“掛鉤”,但股權質押卻存在風險。特別是,當質押股權遭遇爆倉時,不僅質押方將遭受重大損失,還將導致股價劇烈波動,投資者出現較大損失。如慧球科技前實控人顧國平因資管計劃爆倉,喪失了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不說,股價下跌導致廣大投資者也成為埋單方。
而且,杠桿收購亦有“空手套白狼”的嫌疑。雖然個中收購方亦投入了資金,但畢竟只占小部分。杠桿收購本質上是以“小”博“大”,收購方以較少投入,獲取公司控制權的同時還可從中漁利。
根據測算,蘇州正悅獲得1.19億尤夫股份的每股成本為15.98元(不考慮利息),一年多來尤夫股份表現搶眼,停牌前報收于26.98元,蘇州正悅賬面浮盈超過13億元。如果此次尤夫股份籌劃重大事項成功,且該上市公司控制權出現變更,則在短短一年多時間里,蘇州正悅獲利將超過10億元。若此,蘇州正悅將是杠桿收購的最大利益獲得者。
透過該杠桿收購案,筆者以為有兩個方面須引起關注。其一,雖然去年下半年開始證監會強化了對杠桿收購的監管,但卻不乏“馬后炮”意味,這與今創集團上會前受到舉報仍然過會現今暫緩發行如出一轍。因此,事中、事后監管固然重要,但做好事前防范與監管,同樣不可或缺。
其二,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權,通過杠桿收購獲得,僅僅一年后就欲進行變更,且個中獲利巨大,該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無形中被玩弄于股掌之間。《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在收購完成后12個月內不得轉讓。如果將“12個月內不得轉讓”改為36個月或60個月內不得轉讓,結果又會如何呢?至少,蘇州正悅將無法套現;至少,收購人對于杠桿收購會謹慎得多,而市場上的杠桿收購案例亦會少得多,杠桿收購也不會成為資本玩家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