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一 般 規 定第 條 鋼結構防火噴涂保護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專業施工隊施工 施工中的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等要求 應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第 條 當鋼結構安裝就位 與其相連的吊桿 馬道 管架及其他相關連的構件安裝完畢 并經驗收合格后 方可進行防火涂料施工第 條 施工前 鋼結構表面應除銹 并根據使用要求確定防銹處理 除銹和防銹處理應符合現行 鋼結構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 中有關規定第 條 鋼結構表面的雜物應清除干凈 其連接處的縫隙應用防火涂料或其他防火材料填補堵平后方可施工第 條 施工防火涂料應在室內裝修之前和不被后繼工程所損壞的條件下進行施工時,對不需作防火保護的部位和其他物件應進行遮蔽保護 剛施工的涂層 應防止臟液污染和機械撞擊第 條 施工過程中和涂層干燥固化前 環境溫度宜保持在。相對濕度不宜大于?諝鈶魍。當風速大于或雨天和構件表面有結露時,不宜作業。
第二節 質 量 要 求
第 條 用于保護鋼結構的防火涂料必須有國家檢測機構的耐火極限檢測報告和理化性能檢測報告 必須有火監督部門核發的生產許可證和生產廠方的產品合格證
第 條 鋼結構防火涂料出廠時 產品質量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并應附有涂料品種名稱 技術性能 制造批號 貯存期限和使用說明
第 條 防火涂料中的底層和面層涂料應相互配套 底層涂料不得銹蝕鋼材
第 條 在同一工程中 每使用 薄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應抽樣檢測一次粘結強度 每使用 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應抽樣檢測一次粘結強度和抗壓強度
第三節 薄涂型(又稱為國標B型,其耐火極限為2~2.5個小時)鋼結構防火涂料施工
第 條 薄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的底涂層 或主涂層 宜采用重力式噴槍噴涂 其壓力約為 局部修補和小面積施工 可用手工抹涂 面層裝飾涂料可剛涂 噴涂或滾涂
第 條 雙組份裝的涂料 應按說明書規定在現場調配單組份裝的涂料也應充分攪拌 噴涂后 不應發生流淌和下墜
第 條底涂層施工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 當鋼基材表面除銹和防銹處理符合要求 塵土等雜物清除干凈后方可施工
二 底層一般噴 遍 每遍噴涂厚度不應超過 必須在前一遍干燥后 再噴涂后一遍
三 噴涂時應確保涂層完全閉合 輪廓清晰
四 操作者要攜帶測厚針檢測涂層厚度 并確保噴涂達到設計規定的厚度
五 當設計要求涂層表面要平整光滑時 應對最后一遍涂層作抹平處理 確保外表面均勻平整
第 條 面涂層施工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 當底層厚度符合設計規定 并基本干燥后 方可施工面層。二 面層一般涂飾 次 并應全部覆蓋底層 涂料用量為三 面層應顏色均勻 接槎平整
第四節 厚涂型(又稱為國標H型,其耐火極限為3個小時)鋼結構防火涂料施工
第 條 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涂料宜采用壓送式噴涂機噴涂 空氣壓力為 噴槍口直徑宜為
第 條 配料時應嚴格按配合比加料或加稀釋劑 并使稠度適宜 邊配邊用
第 條 噴涂施工應分遍完成 每遍噴涂厚度宜為必須在前一遍基本干燥或固化后 再噴涂后一遍 噴涂保護方式 噴涂遍數與涂層厚度應根據施工設計要求確定
第 條 施工過程中 操作者應采用測厚針檢測涂層厚度 直到符合設計規定的厚度 方可停止噴涂
第 條 噴涂后的涂層 應剔除乳突 確保均勻平整
第 條 當防火涂層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 應重噴
一 涂層干燥固化不好 粘結不牢或粉化 空鼓 脫落時
二 鋼結構的接頭 轉角處的涂層有明顯凹陷時
三 涂層表面有浮漿或裂縫寬度大于 時
四 涂層厚度小于設計規定厚度的 時 或涂層厚度雖大于設計規定厚度的 但未達到規定厚度的涂層之連續面積的長度超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