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滌服務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布草(制服)洗滌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必須將所需洗滌的布草(制服)物品集中于固定的布草房內,乙方每天下午派人到甲方收洗一次。乙方工作人員和甲方工作人員交接布草數目要對清楚,甲方盤點清倉數目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二)甲方應提供免費停車位予乙方收送布草等洗滌物品的運輸車輛停放,如甲方交接貨地點在二樓以上,甲方應允許乙方人員使用電梯等升降設備。
(三)乙方在布草(制服)收接過程中,如發現甲方送洗物因使用不當而造成非正常的嚴重污損、損壞以及染色、褪色、縮水等現象,乙方有權提出拒收,待甲方簽名確認后,乙方方可收洗這部分物件,并且洗滌質量不佳和原破損的后果應由甲方負責。送洗物的品種、數量交接完成后由雙方指定的人員在乙方提供的交接單上簽名確認,各執一份作為每月結算憑證,如一方遺失則以另一方憑證為準。
(四)乙方收洗甲方的布草(制服),原則上24小時內送回甲方(因道路交通情況,或其它不可預知的突發事件影響而提前或推遲1~3小時送回應視為正常)。甲方節假日或大型接待,因布草不夠周轉而要求乙方加急洗滌或提前送還的,乙方可根據自身生產情況,盡可能滿足。
(五)洗滌費結算以每月1日至月底為一個結算月,每月2日由乙方制表交甲方核對確認上月全月洗滌品種、數量、金額后,由甲方有關人員在乙方洗滌對帳表上簽名確認并交回一份給乙方。對帳后甲方每月10日-15日將上月洗滌款項支付給乙方,如甲方回避對帳超過一個月或在洗滌對帳表上簽名確認后超過一月以上仍未付清乙方洗滌費用,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提供洗滌服務,同時可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甲方所欠的洗滌費款。
(六)甲方新投入的布草,由乙方在新布件上蓋上投放日期,以便跟蹤布件的使用壽命。
(七)賠償布草責任:
保用期內的布草因乙方洗滌造成損壞的,按乙方為甲方的布件上蓋有的投放使用日期為依據計算賠償。
計算公式:該布件市場價× = 賠償價格
損壞的布件已超過保用期或布件上沒有顯示乙方蓋上的投放使用日期,乙方不負賠償責任。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遺失或損壞甲方的布件,客房TC布料和毛巾類及餐飲化纖質布料的,第一個月按市場價95%賠償,第二個月按市場價70%賠償,第三個月按市場價60%,第四個月按市場價50%,第五個月按市場價20%賠償,第七、八個月后不賠償?头棵藁蚓劶y布料的,第一個月按市場價95%賠償,第二個月按市場價70%賠償,第三個月按市場價50%賠償,第四個月按市場價30%賠償,第五、六個月按市場價20%賠償,第七、八個月后不賠償。餐飲棉質布料的,第一個月按市場價95%培償,第二個月按市場價60%賠償,第三個月按市場價50%賠償,第四個月按市場價30%賠償,第五、六個月按市場20%賠償,第七、八個月后不賠償。
(八)根據洗滌行業客觀情況,衣物在使用和洗滌過程中,不可避免存在質量自然損耗。在洗滌過程中,乙方不負責甲方送洗衣物的褪色、縮水、紐扣丟失、衣物中財物丟失,自然霉爛,不可清除的污染和衣物質劣、變形、開線等責任。但乙方在洗滌、搬運衣物過程中造成損壞、染色、丟失經乙方確認屬乙方責任的,則由乙方按其洗滌費單價的5倍至10倍賠償或根據《廣東省洗衣洗滌消費爭議解決辦法》協商賠償額度。
(九)甲乙雙方如終止合作關系,應提前半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終止執行本協議。
(十)乙方使用各種洗滌用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及環保標準,并遵照衛生程序消毒,收、送洗滌布件過程中使用專用包裝布包裝。
(十一)如甲方單位更改名稱時,應告知乙方并結清前期洗滌款,雙方再另簽一份有效合同。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蓋章正式生效。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出現糾紛,應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法律訴訟。
(十三)單價請詳見報價清單。
(十四)協議簽定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補充:
客房布草必須與餐廳布草分開洗滌。
收洗時間暫定下午3.00-4:0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