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各種類型的企業叉車傷害事故都有一個共性,就是每一起車輛事故都由基本要素構成,即人、車、路和環境情況。企業內電動叉車事故的發生基本上都與人有關。如領導的違章指揮會造成管理上的缺陷;駕駛員的違章行為會構成車的不安全狀態,行人的違規行為會給路上增加矛盾交織危險點,形成事故隱患。
而人是有差異的,造成差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遺傳的原因、社會的原因、生活習慣的原因等等。人不同于機器,人是有思維的。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的判斷、推理就是大腦的思維在發生作用。但是,在完成某種既定的運動中,這種自由的思維反而成為弱點,使人的安全、可靠性比機器要差。預防企業內電動叉車事故從人的角度出發,就是提高駕駛員駕駛車輛的安全、可靠性。
車輛的固有屬性及其所具有的潛在破壞能力表示行駛或工作的車輛處于不安全狀態之中。這些不安全因素是隨生產過程的存在而存在的。企業內電動叉車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是帶病行駛問題。車的故障不及時排除,無異于養虎為患。車輛不安全狀態是客觀存在的,它可以由一種形式轉變為另一種形式。
企業內電動叉車事故的預防就是要掌握這些轉化條件,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消除這些轉化條件,預防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