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概述
1.1產品用途
該設備可切割厚度在0.1mm ~100mm內的任何材質(玻璃鋼、金剛石及特種硬質合金除外),應用于礦下設備拆除、維修過程中的切割作業和除銹作業。
注:便攜式水切割機,屬主機部分,它需要輔助切割槍協助其完成切割作業,高壓砂漿混合裝置可單獨配接乳化液泵進行切割作業。
1.2 產品執行標準
Q/YH 001-2017 便攜式水切割機
1.3 環境要求:
——使用環境:不易動火
——環境溫度:0℃~ 50℃
——空氣濕度:不超過95%(溫度為25℃時)
——海拔:不超過3000m
1.4.1 電力要求
電壓;380/660V 或660/1140V;功率:15KW
1.4.2 工作介質要求
系統使用的介質為清潔水;不允許使用酸性、堿性或腐蝕性的液體。具體的水質要求如表1所示。
1.4.3 進水要求:
——進水溫度:0℃~ 50℃
——進水壓力:0.1 ~ 6MPa
——進水流量:≧10L/min
1.4.4 磨料要求
磨料規格:80#(45目~110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