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產品是指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組織,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方式,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標準、新設計、新服務等研發或生產的,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先進,產權明晰,質量可靠,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或能替代進口的產品。綜合來說這對于創新能力的要求是相對較高的。
申請單位和申請產品應分別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請單位應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單位依法在本市注冊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地位,信用記錄良好,財務會計制度健全;
2.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開發機構、部門或人才團隊;
3.申請單位符合南京“4+4+1”主導產業方向,重點支持軟件和信息服務、新能源汽車、新醫藥與生命健康、集成電路、人工智能、智能電網、軌道交通、智能制造裝備等八大產業鏈重點企業;
4.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獨角獸企業、培育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及其孵化引進企業。
(二)申請產品應滿足以下條件:
1.產品必須在南京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生產,或產品的關鍵部件、核心技術、注冊商標來自申請單位;
2.產品的技術水平在同類產品中達到國際先進或處于國內領先,并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
(1)突破國際國內關鍵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屬于自主研究和開發,擁有全部知識產權;
(3)對現有產品實現了工藝、結構、材料及性能等方面的根本性改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3.產品具有獲得授權的有效發明專利,其權利人為申請單位且權益狀況明確;
4.產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請單位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5.產品質量可靠,符合國-家及省市有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要求和相關的生產、銷售規定及特定要求;
6.產品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能夠顯著降低生產成本或能替代進口;
7.產品性能穩定,近兩年有一定數量的銷售。對于首-次或首批生產的填補國內市場空白的新產品,不受銷售收入的限制。
申請和評價程序
(一)提出申請。
(二)區級審核。
(三)市級審核。
(四)專-家評審。
(五)部門聯審。
(六)對外公示。
(七)行文報批。
(八)發文公布。
那么關于2021年南京市創新產品評價申報程序必備條件如上所述,那么還有其他需要咨詢的詳細問題可以聯系臥濤(1521565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