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FI6949汽車質量管理體系
1.基本條件
1.申請方應是具有其自身職能和明確法律地位的組織,應有證明其具備明確法律地位的證明文件;
2.具備法律法規要求的營業資質證書或等同的證明文件:
3.申請認證的現場為IATF16949認證適用范圍,即汽車及汽車零部件的制造現場。
包括以下制造或裝配過程:
a.生產材料;
6.生產件或服務件; d,裝配;
e.熱處理、焊接、噴漆、電鍍或其他最終服務。
注:工業用,農業用,非道路交通用(如礦業林業,建筑業等)車的制造現場不適合IATF16949認證申請。
2.準備材料
1.證明公司所提供的產品最終應用車廠的資料;
2.公司最近12個月(強制要求)的績效指標KP1展開一覽表;
3.公司過程清單如烏龜圖;
4.質量手冊;
5.管理審查紀錄;
6.內部稽核紀錄(含審核計劃、報告、缺失糾正);
7.汽車客戶抱怨總結及汽車客戶給予組織的評分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