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與負載的匹配:有的UPS用瓦(W)或者千瓦(kw)來表示其輸出功率,如500W、1kw等;有的UPS用伏安(VA)或者千伏安(kVA)來表示其輸出功率大小,如3000VA、5kVA等。VA與W的一般換算關系為:瓦是伏安的倍,如3kVA=。UPS是線負載供電用的,每一種UPS都有特定的輸出功率能力。如3kVA的UPS,其輸出功率是3kVA或者,此時就要求接到這臺UPS上的設備的耗電功率總和不能**過千瓦。通常設備都標明了耗電功率(或者額定功率),此時就應當使所有接到UPS上的設備的額定功率加起來不**過UPS的輸出功率,這種方法通常就叫做UPS輸出功率與負載耗電功率的匹配。但有些設備的啟動功率是額定功率的3-5倍(例如打印機的額定功率為200W,則在計算負載匹配時要按5×200W=1000W進行折算)。除了打印機以外的其他計算機外部設備,通常啟動功率略大于額定功率,故考慮匹配時按UPS輸出功率的80%進行負載匹配。
對于大多數UPS電源來說,當蓄電池每次放電完畢后,可利用內部充電回路進行浮充。為保證蓄電池重新置于飽和充電狀態,一般需要的充電時間為10~12小時。充電時間不夠會使蓄電池處于充電不充分狀態,使蓄電池實際可供使用的容量遠遠低于標稱容量。在市電電壓低于200V時,部分UPS電源已不能利用內部充電回路對蓄電池進行飽和充電了。
為保證科士達蓄電池具有良好的充放電特性,長期閑置不用的UPS電源(UPS電源停機10天以上),在重新開機使用之前,先不要加負載,讓UPS電源利用機內的充電回路對蓄電池浮充10~12小時后再進行使用。對于使用后備式UPS電源的用戶來說,若UPS電源長期工作在后備工作狀態,建議每隔一個月,讓UPS電源處于逆變器狀態工作至少2~3分鐘,以便激活電池。未及時補充電、欠充、過放都是導致科士達蓄電池負極板硫酸鹽化的原因,下面給大家詳細的講講。
恒電流或恒功率放電至電池規則的下限電壓值以下,稱為過放電。例如:12V35AH用放電至,應當中止,假如持續放電就歸于過放電;另設備或控制器質量問題,雖斷開,但存在電流走漏,仍在小電流放電,也屬過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