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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LC企業資訊
                蓄電池充放電的要求
                發布者:huayuds  發布時間:2023-08-17 09:55:19

                蓄電池容量和使用時間的長短是衡量UPS電源性能的主要依據,所以正確使用和維護蓄電池非常重要。因此,我們要求對蓄電池要定期進行譎詐電操作,因為長期充電會導致蓄電池極板老化,放電能力下降。但長期充電不中也會導致電池極板氧化產生容電不足的問題。其判斷標準為:經常出現連續充電時間不足16h就又處于放電狀態,遇到這種情況要及時用發電機供電同時補充充電。

                說明書上要求3個月~4個月充放一次電,根據使用情況總結,建議每個月要對UPS電源進行一次放電操作,多不要超過2個月,這樣可以適當延長電瓶壽命。方法是:在白天上班時間有人值守的情況下,斷掉UPS電源的市電輸入,用電池經UPS電源逆變帶動計算機主機和顯示器正常工作,直到負載/電池1燈亮,負載/電池2燈剛滅,APCUPS電源主機報警聲變得比較急促時,恢復市電供電,此過程正常情況為3h。

                如果當地經常出現一周內1次以上長時間停電,而用APCUPS電池供電至將要停機[報警聲短促]或已經停機的情況,不需要再進行放電操作;停電后短時間內就用發電機供電的,建議應進行放電操作,如果人員,條件許可,可利用停電時間進行放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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