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師是從事勘測、規劃、設計、電力工程建筑、電網調度、用電管理、電力環保、電力自動化、技術管理等工作的電力專業工程技術人員。該職業職稱級別分別為助理電力工程師、電力工程師、高*電力工程師。
一、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博士學位滿2年,且取得工程師資格并受聘工程師職務滿2年。
2.獲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滿5年,且取得工程師資格并受聘工程師職務滿5年。
3.具備上述第(二)點規定學歷(學位)未滿5年或未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并受聘工程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上述第(二)點規定學歷(學位)滿5年,且取得工程師資格并受聘工程師職務滿3年,取得現資格以來,如其業績和論文、論著條件符合本條件第七條要求,則可破格申報。
4.非公有經濟社會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8年,獲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滿7年,且取得非國有企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并受聘工程師職務滿7年,可正常申報;取得非國有企業高*工程師資源并受聘高*工程師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可轉評相應專業的高*工程師資格。
二、業績條件
取得現資格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省**科學技術獎獲(包括技術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下同)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科學技術獎二等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并獲得一級獎勵*書。
2.負責完成3項以上本專業的工程設計、施工安裝、監理的專業技術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得到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認可。
3.在管理大中型水、火電廠、100千伏以上輸變電設備、省屬市*供電部門以上的電網調度、用電管理等各專業技術工作中,解決過本專業2項以上復雜的技術問題,使設備達到安全、可靠,經濟指標達到上級要求,業績顯著。
4.全面掌握引進設備的性能,解決引進設備與國產設備匹配中存在的復雜技術問題;或在消化、吸收先進技術中有所創新,業績顯著。
5.獲本專業發明專利1項(必須是發明人),并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論文、論著條件
取得現資格以來,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第yi作者)、論著(主要編著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正式公開出版過專著、譯著,或參編出版論著1部以上以及在省*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
2.在國際權威專業學術會議或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
3.在省*公開發行的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
如需要圖書著作出版、發表論文、專利申請轉讓、軟件著作權
請聯系編輯:QQ:834598303 ; 835852213 ; 2851618620
電話:13383862906(微信同) 座機: 0371-55199381
從業經驗較久,可出版各類專業職稱用書,也可出版以下范圍方向的書:一、人文社科;二、教育科技;三、文學藝術;四、經濟商務;五、地方文化;六、史志年鑒;七、人物傳記;八、如煙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