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歷、資歷條件
1.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后,受聘工程師職務滿2年。
2.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受聘工程師職務滿5年。
3.獲得理工類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工程師任職資格并受聘工程師職務滿5年。
4.對于先評聘工程師職務,后取得相關專業在職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在取得在職學歷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一年方可按在職學歷計算資歷年限。
5.任職資歷自按規定受聘工程師職務時間起算,計算到評職稱時間。受聘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需提交單位出具的聘任證明文件。
6.破格錄取條件
二、論文論著、工作總結要求
提交在任工程師期間撰寫的,與本人工作、專業內容密切相關的論文論著、工作總結,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撰寫并公開出版本專業較高水平的學術論著(不含編著、教材)。
2.獨立完成或以第yi作者撰寫學術論文2篇(含)以上, 其中主送論文本人撰寫字數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寫論文原則上不超過3人)其中一篇在省**及以上刊物發表(以書刊號為準)。
3.結合本人在任工程師期間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設計項目的技術工作,獨立撰寫技術工作總結2篇(含)以上。技術總結應闡明項目水平,并寫明本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專業技術能力、創造性的作用貢獻以及解決的技術難題。技術總結須由單位審核并出具申報人獨立撰寫的證明。為確保申報人參與項目的真實性,須同時提供申報人主持或為主參與的項目立項、結項、驗收、鑒定等相關材料,單位出具的獨立撰寫項目技術總結證明、2名高*工程師出具的書面簽名的推薦材料(附高工證書)。
論文/技術總結原稿字數須3000字(含)以上,申報者須確定其中1篇作為主審論文。若以外文發表的論文作為主審論文,需同時提供中文譯稿,且專*審核時以中文內容為準;非主審論文的外文論文請提供中文內容概要簡介。大學畢業或學位論文,以及項目(工程)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書,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測試報告,產品標準,專利申請報告等不可作為申報論文。
如需要圖書著作出版、發表論文、專利申請轉讓、軟件著作權
請聯系編輯:QQ:834598303 ; 835852213 ; 2851618620
電話:13383862906(微信同) 座機: 0371-55199381
從業經驗較久,可出版各類專業職稱用書,也可出版以下范圍方向的書:一、人文社科;二、教育科技;三、文學藝術;四、經濟商務;五、地方文化;六、史志年鑒;七、人物傳記;八、如煙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