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kv高壓穿墻套管 TG3-35Q/260*260
浪涌保護器的最大持續運行電壓不應小于表J.1.1 所規定的最小值;在電涌保護器安裝處的供電電壓偏差超過所規定的10%以及諧波使電壓幅值加大的情況下,應根據具體情況對限壓型電涌保護器提高表J.1.1 所規定的最大持續運行電壓最小值。
配電系統按標準要求應采用分級配置,第一級保護應能承受絕大部分雷電流,第二級配置泄放殘余的雷電流,限制設備端的殘余電壓,同時與第一級保護配合。
根據國標要求:在電源引入的總配電箱處應裝設Ⅰ級試驗的電涌保護器。電涌保護器的電壓保護水平值應小于或等于 2.5 kV。每一保護模式的沖擊電流值Iimp,當無法確定時,沖擊電流應取等于或大于 12.5 kA。
第一級浪涌保護器需選用T1試驗(10/350μs測試波形)參數的產品,沖擊電流Iimp≥12.5kA即可。
主要參數:
最大持續工作電壓:320V AC
沖擊電流Iimp:12.5kA (10/350μs)
標稱放電電流In:12.5kA (10/350μs)
保護水平:≤1.2kV
保護模式:L1/L2/L3,N-PE
響應時間:≤25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