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科創字〔2018〕138號
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各相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粵科函高字〔2018〕917號,以下簡稱《省認定通知》)的要求,為順利組織開展我市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認定工作,現將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安排
自2018年起,按照省政府統一安排,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在“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平臺開展。企業需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簡稱“國家高企工作網”)、省網上辦事大廳(網址:http://www.gdbs.gov.cn/portal,以下簡稱“省網辦平臺”)和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簡稱“省陽光政務平臺”)等3個平臺均完成注冊登記。
2018年我市高企申報認定分兩批次。第一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網辦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25日上午8時(在此時間后提交的不予推薦),各區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9日。第二批申報時間安排:企業在“省網辦平臺”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13日上午8時(在此時間后提交的不予推薦),各區科技部門完成網上推薦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27日。
申報企業范圍、申報程序、申請材料要求等請按照《省認定通知》的要求辦理。
二、現場核查
申報企業應對提交的高企申報材料負真實性責任。各區科技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需組織相關人員實地核實企業申報信息,客觀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初步核實意見表”(見《省認定通知》),并在省陽光政務平臺逐一上傳。
三、形式審查
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將材料集中報送至我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受理窗口,市高新技術企業受理窗口受理材料并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標準和要求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的將由市科技創新委向省高企認定辦推薦報送。受理窗口不接受企業直接申報。
四、其他
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要輕信各種社會中介的許諾,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高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取消企業高企資格。企業在申報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各區科技部門有問題請聯系市科技創新委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處,問題的最終解釋以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答復為準(各區聯系方式見附件2)。省網信辦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20-83134264。
附件:1、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組織開展廣東省2018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粵科函高字〔2018〕917號).pdf
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國家稅務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