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達蓄電池批發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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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達電通蓄電池發生鼓漲的原因主要有哪種情況?
a)池加液蓋上的通氣孔堵塞或不暢通蓄電池在充電過程中,尤其是在充電終了時,其內部將產生大量的爆炸性氣體,若此時蓄電池加液蓋上的通氣孔堵塞或不暢通,這些氣體便無法及時排出,從而積蓄在電池殼內,壓力越來越大,最后將蓄電池鼓漲。
b)蓄電池充電電流過大或充電時間過長
當蓄電池充電電流過大或充電時間過長時,電解液溫度會迅速提高,并產生大量的氣體,使蓄電池極板上的活性物質松動脫落,導致蓄電池鼓漲。
c)蓄電池極板發生硫化
極板發生硫化的蓄電池在大電流的充電過程中,單格電壓及電解液溫度將迅速升高,氣泡產生早且劇烈,很容易引起蓄電池鼓漲。
d)連續起動電動機時間過長
當起動電動車電機時,蓄電池要在很短的時間內向電動機提供很大的電流(一般為20~40A),這樣大的起動電流必然引起蓄電池內部劇烈的化學反應,若蓄電池極板伴有輕度的硫化現象時,則必然導致電解液溫度驟升,產生大量的氣體。一旦這些氣體不能及時排放出去,則易引起爆炸。如果起動機連續使用時間過長,則會加劇氣體的產生,增加蓄電池漲裂的可能性。
e)蓄電池內極板極耳和極柱與匯流排焊接不牢固
蓄電池內極板的極耳和極柱與匯流排焊接時,必須焊接牢固,融為一體,才能滿足蓄電池大電流放電時的需要。否則,在大電流放電時,焊接處會因接觸點過細或接觸不良而引起打火、燒蝕現象,因此而引起火花,會把蓄電池產生的爆炸性氣體點燃,引起蓄電池的爆炸。
f)電解液粘度過大
氣溫過低時,電解液粘度大,滲入極板孔隙的速度慢,內阻增大,放電中消耗在內阻上的電壓降也就大,這將引起電解液溫度迅速升高,產生大量的氣體,使蓄電池內部的氣體壓力增大。若此時蓄電池放電過度,引起電解液溫度升高得更快,氣體產生得也更多,使蓄電池內部氣體壓力更大,結果極易導致蓄電池漲裂。另外在蓄電池充電過程中產生的爆炸性氣體,若遇到明火,也會立即引起爆炸,致使蓄電池漲裂。因此,充電間一定要通風良好,并嚴禁煙火。
g)電解液干涸
電池長時間使用后會有失水現象,形成電解液干涸的現象,這時充電過充就會發生電池鼓漲現象,嚴重的還會引起爆裂。電池如果有失水現象,可適當對電池進行補加蒸餾水,補加量及操作方法可以根據電池的使用說明書進行。
2.蓄電池漲裂的預防措施
從以上談到的蓄電池發生漲裂的原因來看,要想避免發生蓄電池漲裂事故,首先,要避免在蓄電池的使用過程中產生火花,這就需要在使用過程中將蓄電池安裝牢固,導線接頭與電樁的連接要緊固,大修時要保證極板組的焊接質量。其次,為了使蓄電池在工作過程中產生的氣體能及時從加液口的通氣孔溢出,使蓄電池的內部氣壓不過高,平時一定要將蓄電池的加液蓋擰緊,并經常疏通其通氣孔。
第三,為避免蓄電池過度放電,在使用起動機起動車輛時,特別是在低溫條件下起動車輛時,不能連續使用起動機。冷車起動車輛時,一定要對車輛進行預熱,起動機的結合時間不得超過5~10s,而且必須間隔10s~15s一次起動。
第四,對蓄電池進行充電時,一定要避免電流過大或發生過充電現象。為此,對已裝在車輛上的蓄電池來說,一定要調整好發電機的額定電壓;對在充電間充電的蓄電池來說,則一定要把握好充電電流和充電時間。
臺達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充放電方法和步驟
1 充電
1.1 檢查電池是否完好無損,記錄電池的編號。在具備充電情況下開啟充電裝置。
1.2 戴好絕緣手套,準備好有絕緣防護的工具,防止工作中遭受電擊。
1.3 使用GF型閥控式免維護鉛酸蓄電池,充電時宜采用恒壓限流的充電方法進行充電。
1.4 充電時,投充電柜三相交流電源,按下充電柜1~3個模塊按鈕開關,啟動充電柜1~3個模塊,裝置進入工作狀態。
1.5 充電柜系統根據蓄電池的工作狀況,自動運行充電程序,控制充電器對蓄電池進行均充或浮充,使蓄電池始終運行在最佳狀態。
1.6 自動充電程序如下:開機時,系統控制充電器處于浮充狀態,同時進行計時并監測蓄電池電流。當連續浮充時間總計達到設置時間或蓄電池電流大于等于5%C10Ah(A)時,系統自動控制充電器轉入均充狀態。當蓄電池電流小于5%C10Ah(A)時,開始計時,到達設置時間后,系統控制充電器再轉入浮充狀態。:
1.7 充電柜系統運行自動充電程序期間,也可進行手動設置均充或浮充狀態,設置完后系統繼續運行自動充電程序。
1.8 可根據蓄電池容量在系統中對蓄電池穩流值進行設定,由于調節范圍限定,在設定此值時應遵循以下公式: I輸出穩流值=I設定穩流值
1.9 在環境溫度為25℃的條件下,2V電池最佳充電為2.27V/只。充電開始時電流應限制在0.25×C10(A)的范圍內。
1.10 充電前對蓄電池用萬用表實際記錄一次,測量出實際與監測電壓差值,以后每隔1~2小時應測量和記錄。
1.11 電池在充電過程中,如發現個別電池,端電壓差大于+0.10伏,應進行充電使全組電池均衡一致的均衡充電。
1.12 均衡充電采取低壓恒壓法,充電電壓為2.35~2.40V/只,要求每只電池充足電且均衡一致。如果均衡充電后,還有個別電池不能達到正常時,則應單獨充電使之正常后,方可入組與電池組一同使用。!
1.13 當整組電池充電結束后,充電裝置可轉入正常運行。
2 放電
2.1 放電采用電阻恒流法。
2.2 接好外部放電電路,配置適當的監視表計及放電電阻。
2.3 放電電流不超過10小時率的電流。即放電電流控制在20A。放電量應為額定容量的80%以上。 5.2.4 放電時,每隔1~2小時應測量和記錄放電的電流、總電壓、每個電池的電壓、溫度,單個電池電壓不得低于1.80伏。
2.5 電池過多,可只測標示電池,但在整個放電過程中,應全測2~3次。對電壓下降較快的電池要專項記錄。
2.6 放電時如發現電池的電壓有不正常下降,應查明情況,進行處理,容量很低的要進行更換。
2.7 放電結束后即進行充電,不能擱置,充電方法按上述充電方式進行,直至充足電后結束,蓄電池組可轉入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