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電機的出現,簡化了振動機械的結構,利用復合多種振動形式產生了許多新型振動機械,更主要的是,它簡化了振動機械的設計方法和設計工藝,這也是采用振動電機激振的振動機械越來越深入各行各業得到廣泛原因,那么振動機械有何選擇振動電機呢?
1 設計程序的簡化
振動機械采用振動電機做為激振源以后,設計程序有以下簡化:
1.1激振源部分不必再進行繁瑣的設計,簡化為選用合適的振動電機。
1.2振動參數的計算中省略了激振功率的計算,簡化為計算振次和計算激振力。一般情況下,針對機械所需的激振功率為所需功率值的60%-80%。
1.3在設計中只計算隔振能力,無需再計算振幅穩定性。非振動電機激振的振動機械大多采用皮帶傳動機械傳動功率,為防止傳動件受力過大損壞,必須進行振幅穩定計算和牽引設施設計,而振動電機可以直接安裝在振動機械的本體上,無任何機械傳動,這樣就可以簡化為只計算隔振能力。
振動電機激振的振動機械,一般的設計程序如下:
A 根據作業要求,確定需要的振次n(r/min)及振幅Ym(mm)。
如六級振動電機(n=970次/min)可以驅動振動斜槽、振動給料器、振動磨機、共振篩等。
B 根據振動機械本身的結構,得出參振重量G(kg)并計算出所需的振動力Fm(N)。
C 根據作業的振次計算得到Fm,即可得到振動電機的型號,選擇時注意振動電機的激振力FH略大于Fm
D 設計整體結構,并計算實際振動參數,復算后認為振動電機過大或過小時,應重新選擇振動電機的型號。
E 設計隔振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