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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LC企業資訊
                電氣施工常見問題分析
                發布者:haier0929  發布時間:2011-06-03 11:29:55

                  介: 經過多年來在各個工程現場的施工,相繼發現并總結出電氣施工圖設計違反規程規范中的相關條文。在此提出,以避免在今后的工程施工中發生不必要的返工和損失。
                關鍵詞:電氣 施工 強制標準 問題分析

                 

                關于施工圖設計違反“強制性條文”、“規程規范”(以下簡稱“條文”)的相關事宜,是本人在多年的施工過程中所發現的。設計的施工圖如出現些許問題,勢必給工程的順利進行造成影響和損失。因此在工程初步審圖階段應以嚴謹認真的態度去對待,保證后續工程的順利進展。

                (一)“關于電力負荷應進行分級”的問題(“條文”GB50052-952.0.1條)

                1、設計文件應闡述建筑物建筑面積、高度、用途并確定其性質、防火類別及其中的電力負荷等級;不應只籠統說明整個建筑物按某級負荷設計,而應對各電力負荷進行分級說明。

                2、負荷分級錯誤,常見的有:

                1)對于高度24m以下,每層面積超過3000m2的百貨樓、展覽樓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過25L/S的公共建筑。“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規定其消防用電設備按二級負荷供電,設計人員沒有查找相關規范也沒有與建筑、給排水專業溝通,自認為是低層建筑,就盲目定為三級負荷;

                2)同一規范規定室外消防用水量超過30L/S的工廠、倉庫其消防用電負荷應為二級,卻錯誤定為三級負荷;

                3)一、二級旅館中廚房動力、冷庫等屬一級負荷,卻按三級負荷設計;

                4)對高層一、二類建筑以50米高度的習慣來劃定類別,而不注意其

                用途、性質,如對于高度為328層的醫院,或每層面積超過1000m2、高度28米的綜合樓屬一類高層,其消防用電負荷應為一級卻劃定為二級等等。

                (二)關于一級負荷的供電電源問題(GB50052-952.0.2

                1、“條文”規定一級負荷應由兩個電源供電,這一點工程設計人員一般都比較清楚,問題主要出在許多工程變配電所沒有同步設計或“另行委托”,有的地區干脆規定所有10KV及以下變配電所由供電部門設計,連高層建筑內部變電所,也只留出位置,這是一種不正常的做法,會潛在許多違反“條文”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設計者應對供電電源等級提出明確技術要求,若只做末端設計,致使被委托方盲目按常規系統設計,而不能滿足負荷等級要求。比較到位的做法可以給出供配電系統的主結線模式輔以運行方式說明,或以列表形式將各回路按負荷等級、供電要求分類。

                2、對于一類高層建筑,當選用柴油發電機作為一級負荷的第二電源時,設計應明確要求柴油發電機設有自啟動裝置,并能在30S內供電,才能滿足“高規”對消防設計按一級電源供電的要求。

                3、當一類高層建筑兩個電源引自附近開閉所兩條饋線時,應明確該開閉所上一級兩路電源,來自兩個不同發電廠或來自兩個區域變電站。

                (三)關于“應急電源與正常電源之間必須采取防誤并列措施”的問題。(“條文”GB50052-953.0.2條)

                1、設計文件應有防誤并列措施的有關說明及圖紙設計內容。

                2、設計不應僅簡單文字說明“應采取防誤并列措施”,對一級負荷應特別注意表達柴油發電機的自啟動條件,各主開關間的電氣、機械聯鎖條件,以及主開關必須配置的附件,用鑰匙開關做機械聯鎖的應給出相互之間的聯鎖關系等。

                3、根據“條文”解釋要求柴油發電機自啟動信號應取自正常電源主開關的輔助接點,而不應僅取自高壓側進線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的失壓信

                號。

                (四)配電裝置的布置問題(“條文”GB50053-944.2.6條)

                1、“條文”規定“配電裝置的長度大于6m時,其柜(屏)后通道應設兩個出口”,違規多發生在變壓器與低壓柜組合布置(或其間雖有間距,但不足一個出口的寬度)的情況下,還有誤認為該“條文”僅指低壓配電裝置,忽視了該“條文”同樣適用10KV配電裝置,在大工程高壓柜較多面積緊張的情況下,常發生違規。

                2、對于長條型的配電室,兩臺及以上大容量變壓器與配電柜一字型組合布置,加上應急母線柜,其長度往往超過15m,屏后通道除兩個出口外,尚應增設第三個出口。

                (五)“關于TN-C系統中,PEN線嚴禁接入開關設備”的問題(GB50054-952.2.12條)

                該“條文”違規多發生在TN-C-S系統的電源進戶處理上,由于有的設計者對TN-C-S系統的概念不清,在進戶開關選用4極的情況下,PEN線重復接地點取在開關后,至使PEN線接入開關設備,造成違反“條文”。對于這個問題,經常還附帶一個不符合相關專業規范的問題,即在住宅進樓電源開關采用4極漏電開關時,多線畫法表達為將PEN線當成零線,接入開關N極并穿過漏電開關后,再重復接地,其結果不符合GB50054-954.4.17條規定“PEPEN線嚴禁穿過漏電動作保護器中電流互感器的磁回路”,造成漏電開關誤動作,正確的接法應將進線PEN線先接入PE接地端子(該端子與地網連接)完成重復接地后,PEN線分開,N線再接入四級開關的N極。用單線表示法,也應用文字明確表達在開關前重復接地。

                (六)關于“裝設漏電開關時,應能將其所保護的回路所有帶電導線斷開……”(“條文”GB50054-954.5.6條)單相插座回路裝設的漏電斷路器,應采用雙極(2PP+N),住宅進樓總開關裝設的防電氣火災漏電斷路器,應采用4級(4P3P+N),由于民用建筑中多為單相負荷,其三相負荷不可能完全平衡,N線屬帶電導線。在不能確保N線為

                地電位情況下,斷路器就必須將其與相線同時斷開,以策安全。配電系統圖上應注明極數。

                (七)關于防雷問題(“條文”GB50057-94,第2.0.1條,3.1.1、3.3.10、5.2.1條)

                1、很多工程沒有說明建筑物的防雷類別。

                2、對可能介于第2類、第3類的防雷建筑物之間的工程,如大面積的多層公共建筑或商住樓等,應認真計算其“年預計雷擊次數”依據計算結果和規范要求確定工程防雷類別,不應憑感覺隨意地按三類防雷建筑設計,對單層建筑有的甚至不經計算就不做防雷設計,都可能造成“違規”。

                3、“條文”要求各類防雷建筑物應采取防雷電波侵入措施,具體要求應根據規范中各類的防雷措施執行,有的工程采用低壓架空進線,設計沒有要求在入戶處“裝設避雷器并與絕緣子鐵腳、金具連在一起接到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上”;采用鎧裝電纜(含靜電、控制及其它系統電纜)進出線的,沒有要求“進出線端將電纜金屬外皮、鋼管等與電氣設備接地相連”,都屬違反“條文”。此外,尚應注意防高位雷電波侵入,對固定在屋面露天處的電氣設備,如冷卻塔電機、航空障礙燈、屋面上投光燈、正壓風機、排氣機等,其配電線路均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具體見GB50057-943.5.4條規定。

                4、二類防雷建筑物防側擊雷措施設計中,有相當部分設計人員仍沿用《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中的規定“在30以上每三層做均壓環……等”,而沒有正確執行“條文”3.3.10條的規定。特別是其中第四款即“豎直敷設的金屬管道及金屬物的頂端和底端與防雷裝置連接”。

                5、作為接閃器的屋面避雷網格,新舊規范規定不同,新規范即GB50057-94,如二類防雷建筑物規定為≤10×10m8×12m,而《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為15×15m,設計時,應予注意。

                (八)關于電梯電源的專用性問題(“條文”GBJ50182-932.0.1、2.0.3

                條)

                1、為了保證電梯安全運行,避免其它用電設備的干擾,“條文”強調了“電梯電源應專用,并應由建筑物配電間直接送至機房”,也就是該供電線路不應再帶其它負荷。有些工程的電梯電源配電箱配出正壓風機、穩壓泵、電梯機房照明、插座、電梯井道照明、航空障礙燈、排氣風機等供電回路,既違反了“條文”第2.0.1條,也違反了“條文”第2.0.3條“機房照明電源與電梯電源分開”的規定。同時不符合“高規”GB50045-959.1.3條中規定的“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供電回路”的規定,也不符合GBJ50182-93中第2.0.9條關于“井道照明宜由機房照明回路獲得”的規定。按照“條文解釋”“機房照明本應屬于建筑物照明”所以設計可考慮在機房設照明箱,配電給機房照明、插座、井道照明等。其電源高層建筑可從應急照明箱提供,多層建筑宜從樓電源箱配出回路。

                2、有的設計將電梯電源箱置于機房深處,違反了“條文”2.0.5.3條關于“主開關的位置應能從機房入口處方便,迅速接近”。

                3、設計應了解電梯最大負荷電流(設備廠家樣本提供),正確選用主開關,特別應注意當采用刀熔開關時,其熔體電流應能躲過電梯頻繁起動的尖峰電流。采用空氣開關應選擇電動機型保護特性的開關。有的設計選用照明保護特性的開關或熔斷器的熔體按空氣斷路器長延時電流值選擇都屬違反“條文”2.0.5.1條的規定。

                三、結束語

                以上內容,僅為我個人在以前的施工期間所發現的,這些問題中有些是屬于違反強制性條文,有些是屬于違反專業規范或其他方面的問題,應引起足夠重視,并希望能在施工圖會審階段及時協商更改,以免給工程的正常施工造成不必要的返工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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