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電子地磅管理規程
1.目的 為使公司原輔材料入庫、成品出倉重量數據準確,規范地磅稱重流程,有效管理公司地磅,監督地磅稱重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廣東東鵬維命飲料有限公司所有以重量為計量單位的原輔材料入庫、成品出倉、公司煤炭使用、回收廢料等稱重過磅。
3.職責
3.1行政管理部為公司地磅設備使用管理部門,并負責所有進出庫原輔材料、成品、煤炭、回收廢料的過磅,及地磅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校驗、地磅衛生清潔等工作;
3.2 行政管理部地磅專管員負責所采購的原輔材料(如白糖、糖漿等需要過磅的物資)、成品、煤炭、回收廢料的監磅工作;
3.3采購部負責與供應商處理物資磅差相關事宜;
3.4 設備部負責地磅的日常維修工作。
4. 管理規定
4.1過磅流程管理
4.1.1 地磅過磅流程:開電腦與打印機→打開稱重軟件→輸賬號→輸密碼→點確定→輸入車牌號碼→過稱→保存打印 →打印完畢。
4.1.2 車輛過磅步驟: 貨車過磅→空車過磅①貨車過磅步驟:重量清零復位→貨車上地磅→重量顯示穩定→輸入車牌號碼→過稱→保存打印→打印完畢
②空車過磅步驟:卸貨后空車上磅→重復步驟 ①到回車確認→(問:“是該稱重單嗎?”)點擊“是”。
4.1.3過磅完畢必須填寫稱重單,稱重單需經地磅專管員/倉管員、司機簽字確認,貨車出廠必須向保安出示稱重單方可放行。
4.2原輔材料、成品、煤炭、回收廢品稱重規定
4.2.1原輔材料、煤炭:先原車進行第一次過磅確定重量,再卸貨后空車進行第二次過磅。 (稱重時車載人員需下車)
4.2.2成品、回收廢品:客戶裝貨貨車先空車進行第一次過磅,裝貨后再進行第二次過磅。
4.2.3過磅時地磅專管員負責指揮車輛在磅上規定位置?,查看稱重時的車輛狀態,磅上或車上是否有人,車輛是否完全上磅,重車和空車是否為同一車輛等,過磅后地磅專管員需跟車監督,直到過皮完畢。
4.2.4地磅專管員必須注意:不得將毛重視為凈重,對于部分物料有固定皮重物品,地磅專管員必須經常抽查皮重是否統一屬實。
4.2.5車輛過磅時,地磅專管員要認真監磅(含毛重、皮重),確認后再打印磅單(一式三聯),再由倉管員引領到指定地點裝卸貨物。
4.2.6過磅后一律由電腦開票,手工票一律無效。
4.2.7稱重單出來后,有異常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4.2.8地磅專管員每星期至少記錄一組《地磅檢驗數據跟蹤表》,遇到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設備部組織校驗。
4.3其它稱重規定
4.3.1其它部門如需要使用地磅,需向行政管理部地磅專管員聯絡,不得私自使用。
4.3.2稱重為公司內部使用,不公開對外,對于公司業務需要進行車輛過磅的,均不收費。
4.4地磅管理要求
4.4.1行政管理部負責地磅完好、使用及精確度情況,并按相關技術要求,做好定期校驗和記錄、登記工作; 4.4.2每次過磅前,必須檢查磅稱歸零是否到位;
4.4.3車輛上下磅過程中不允許稱重操作,避免車輛不完全上磅就進行稱重;
4.4.4地磅及周邊必須保持干凈整潔,保證設備運行準確性;
4.4.5司機及貨主不得直接對地磅相連電腦、軟件進行操作,不得干擾地磅專管員,更不能與其閑談或收受利益。 4.4.6定期檢查信號線、儀表是否被改裝作弊裝置。
4.4.7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調整地磅的結構、部件和設定參數。
4.4.8非特殊情況,所有采購原輔材料、成品、煤炭、回收廢品都必須以公司過磅為準。
4.4.9在公司地磅校對無誤情況下,若出現公司稱重與供應商重量誤差爭議,由采購部門負責跟進處理。
5. 其他事項:
5.1 提貨司機空車過磅前水箱應加滿水,避免車輛稱重時數據誤差偏大;
5.2 過磅后的車輛,憑電腦小票可以到銷售辦開單,否則不予開單;倉庫打單員見到提貨司機的電腦小票才開單; 5.3倉儲物流部必須提供《裝貨單》, 地磅專管員過磅重量與《裝貨單》理論值重量正負之間,經簽字或是蓋章后給予放行,重量不符退回倉儲物流部重新復核數量。
5.4如果倉儲部人員對數量復核后,總重里還在正常正負值以外,需由倉儲物流部經理簽字確認數量無誤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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